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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2009年度第02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征收土地方案的公告

  备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按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安置补助费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计算,青苗补偿费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倍计算;园地和经济林的土地补偿费按水田土地补偿费的70%计算,安置补助费按水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5倍计算;非经济林和其它农用地(参照非经济林)的土地补偿费按水田土地补偿费的40%计算;未利用地的土地补偿费按水田土地补偿费的15%计算。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参照龙政[2001]综272号《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岩中心城市规划区内征用土地补偿费用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经依法审批的集体建设用地补偿标准按被征地块所在乡镇最末一级以及同用途基准地价的50%给予补偿。

  龙岩市2009年度第02批次村镇建设(工业)用地项目分类面积表

  单位:公顷
地块预申请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被征地单位权属类别面积总计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
农用地合计耕地园地林地其它农用地建设用地合计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未利用土地
耕地小计灌溉水田旱地园地小计果园茶园林地小计有林地疏林地田坎工业用地农村宅基地荒草地
2009/2/1福建紫金恒发建材有限公司紫金建材生产线雁石镇东南村征用集体土地16.630216.28052.42851.78070.64781.19090.6440.546912.66110.852711.808400000.3497
雁石镇楼墩村征用集体土地0.49430.49430.49430.4943000000000000
合计 17.124516.77482.92282.2750.64781.19090.6440.546912.66110.852711.808400000.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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