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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温州市龙湾二期围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温州市龙湾二期围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9〕343号)


温州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龙湾二期围涂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温发改农〔2008〕501号)悉。经咨询评估,原则同意建设温州市龙湾二期围涂工程。现就项目建议书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紧缺已成为制约温州市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大都市发展战略的主要因素。温州市龙湾二期围涂工程符合《浙江省滩涂围垦总体规划(2006-2010年)》,该工程的实施有利于缓解温州市土地供需矛盾、解决渔民转产转业、提高围区防灾减灾能力,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因此,建设该工程是必要的。
  二、工程任务
  该工程主要任务为围涂造地,近期发展重点是水产养殖。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
  该工程围涂面积初定3.445万亩,主要由海堤、水闸及配套工程组成,其中堤线总长约23千米,水闸6座。
  四、建设地点和建设期
  工程位于龙湾区瓯江口南侧的东海岸滩涂。工程区域东临大海,南至瑞安市交界线,北接海滨围垦工程。建设期为4年。
  五、工程管理与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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