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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动员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行动计划的通知


  2、建立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保障机制,支持科技人员采取多种方式服务企业。一是高校或科研机构等单位要按规定保障派出人员的相关待遇,而接纳企业也要为科技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和相应报酬,并按约定参与分享创新收益。二是市科技计划及新产品试制经费对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创新项目,优先予以立项支持。三是在广泛征集企业技术需求的基础上,由市科协组织行业专家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科技咨询、技术诊断、人员培训等科技智力服务活动,或参与企业的技术攻关,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碰到的技术难题,向企业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企业技术升级。四是鼓励科技人员带技术、带成果到企业兼任技术开发管理职务,组织企业的技术人员开展科技攻关,加快现有先进适用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步伐。

  3、推进技术中介组织发展,完善科技经纪人制度。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创办技术咨询、技术开发与转让、知识产权代理等科技中介机构,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科技经纪人,发挥其在促进产学研结合中的作用。

  4、完善创新平台开放共享机制,支持企业建立技术研发平台。一是由政府引导和支持建设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及其它科技创新服务平台要建立市场化的运行管理机制,并向中小企业提供测试、中试开发及技术咨询等服务。二是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院士工作站,主动承接院士的高新技术成果。三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市级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主动接纳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到技术中心参与创新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建立龙岩市科技人员服务企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市科技局任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市农办、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农业局、林业局、国资委、地税局、国税局、科协等有关部门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时研究协调全市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中的有关问题,提高服务企业行动的实效。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市发改委、经贸委、教育局、人事局、科协等单位具体业务科室负责人作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

  2、协同配合。市各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选派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的工作任务和实施步骤,并按各自的工作职责抓好落实。同时建立相应的组织协调机制,制订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政策措施,持续推进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有效开展。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产业、企业发展实际和对人才、技术的需求,主动与有关高校、科研单位沟通交流,开展供需对接。要统筹各类科技要素资源,加大对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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