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三门县洞港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9〕470号)
省海洋与渔业局、三门县发改局:
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三门县洞港渔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浙海渔规〔2009〕18号)和三门县发改局《关于要求批复<三门县洞港渔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三发改〔2009〕33号)均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三门县是渔业捕捞及养殖的大县。洞港渔港地处三门南部的泗淋乡,渔港岸线长约700米,水域面积40万平方米,渔货年卸港量3.5万吨,可停泊渔船350艘。但是洞港渔港生产设施简陋,至今没有渔业码头,只有101米的简易堤岸供渔船停泊装卸作业,效率低下。汛期高峰时,300多艘渔船拥堵在狭窄的航道中,存在安全隐患。为增加有效锚泊面积,解决当地渔船避风锚泊、渔货卸港、物资补给等问题,促进渔业经济的发展,建设洞港渔港工程,是十分必要和迫切的。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码头平台一座,护岸510m,港区道路440m,管理用房450㎡,以及水、电、消防、照明和监控等附属设施。
三、环境保护和政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