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义县浙江大博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武义县浙江大博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浙发改农经〔2009〕535号)


武义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浙江大博金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沼气综合利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武发改〔2009〕86号)悉。为实现规模畜禽养殖场粪便污水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农民增收和农村节能减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根据国家鼓励发展大中型沼气工程的有关精神(发改办农经〔2008〕2519号),经商省农业厅,原则同意建设该工程。现就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与规模:主要建设粪污的前处理系统、厌氧消化池系统、沼气利用系统和沼液综合利用系统,日处理养殖污水150吨,建设厌氧发酵池1650立方米,贮气柜150立方米,建设其他配套池容800立方米,安装30KW沼气发电机组1台以及相关配套设施。
  二、项目建设地点:武义县王宅镇仁村。
  三、总投资及资金筹措:初定项目总投资396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补助99万元,地方财政配套99万元,其余由企业自筹解决。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