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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三基”工作的通知

  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劳动保障协理员由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招聘,也可由村干部兼任。各县(市、区)劳动保障和财政部门应结合建制村人口数和工作量制定分档补助办法。
  (三)完善服务体系
  1、完善服务设施。各级政府要统筹解决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办公场地和服务场所,确保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工作顺利开展。
  2、完善基础台帐。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要建立健全用人单位用(缺)工信息、本地户口劳动力资源、外来劳动力资源、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创业培训等基础台帐,做到辖区内的城乡居民情况清、劳动力就业状况和社会保障情况清、企业用工需求情况清。基础台帐要落实实名制,并实现动态管理。
  3、完善信息系统。尽快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用工信息系统,实现市、县、乡三级联网,并将信息网络延伸到社区(村)。
  4、完善就业服务。各级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受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委托,协助落实劳动保障以及促进就业相关政策,开展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工作,加强与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协调沟通,促进辖区内劳动关系和谐。
  三、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实效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劳动保障“三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其纳入各级政府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并建立完善基层平台业务年度考核制度奖惩办法,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7月份,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三基”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各县(市、区)要在6月底前开展自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劳动保障部门要负责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财政部门要确保工作经费的落实;农办部门要将这项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通盘考虑,统筹协作;民政部门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基层组织建设的总盘子予以统筹发展;编制部门要协调解决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编制等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这项工作有效开展。
  3、典型示范,以点带面。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通过树立典型,抓好示范,以点带面,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客观条件,因地制宜地制定工作方案,扎实深入开展。

南平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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