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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推动工业品开拓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研究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支持工业品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决定重大工作事项;研究制定鼓励和推动各级采购单位使用本市名优产品的具体措施;协调各单位政府采购、市政工程、重点工程采购地产品相关工作,研究大宗采购支持地产品的办法,协调解决采购中存在的问题;检查通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分工开展工作的情况,研究阶段性工作重点;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营销联盟部分地产品质量和产品价格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协调政府投资大宗采购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工: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本部门及其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项目采购的指导工作,并要将开展支持地产品开拓市场工作及时向工业产品开拓市场协调工作联席会议报告。
  市发改委(市重点办)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省级、市级政府投资项目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实施甲供,落实到具体项目,并研究对电线电缆、电器开关、节能照明器材、通信和电子信息产品、塑胶管材管件、铝型材(板材)、建筑玻璃等主要建设材料实行“甲控”的实施操作办法。
  市国资委负责省、市属企业大宗物资采购项目的指导工作。要求政府采购、政府投资或国有控股企业的大宗物资采购项目(一次性计划采购额在500万元以上),市内生产产品能满足项目需求的,如拟向市外供应商采购的,项目业主单位应在采购前报主管部门备案。
  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市物资集团公司负责引导业主单位支持采购地产品,并定期报告地产品中标情况,对与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提出明显排除本市产品的招标条件应给予纠正。
  市监察局、市效能办、市财政局、市审计局负责采购项目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各单位贯彻落实闽政办〔2008〕197号文件和市政府关于支持工业产品开拓市场的相关工作措施,推进各部门细化运作方法。
  市质监局、市工商局依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监督竞标和采购产品质量,查处恶意扰乱市内市场秩序的行为。
  联席会议工作制度:联席会议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召集,原则上每2个月召开1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集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总各单位和企业提出需要协调的问题,报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或指定由相关单位负责协调解决;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适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实施情况;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单位。
  (二)建立营销联盟10县(市、区)互相采购联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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