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精神奖励:对获奖单位,在一定范围给予通报表扬。
五、组织实施
1、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年终要认真总结,于年后15日内将《南平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辖内担保公司合作业务情况表》(见附表)及相关资料上报南平银监分局。市经贸委和南平银监分局将定性和定量考核情况报联席会审核同意后报市政府审定。
2、所需奖励资金由市财政部门负责筹集、列支。
3、本考评奖励办法2009年度试行一年。
附:南平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辖内担保公司合作业务情况表(略)
附件2:
南平市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执业行为,切实加强对担保机构的监管,提高金融机构银保合作积极性,协调政、银、保、企合作关系,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促进我市担保业健康有序发展。经研究,制定南平市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组成单位
1、联席会议召集单位:市经贸委、南平银监分局。
2、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财政局、市工商局、人行南平市中心支行、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公安局、各商业银行和主要信用担保机构。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经贸委。负责日常的组织协调工作及对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指导和服务。
二、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
1、指导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研究制定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指导全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用足用好用活各级政府的相关优惠政策,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健康发展。
2、完善和优化管理、服务机制,积极协调解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行和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为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3、增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作和信息披露功能。通过沟通扩大共识消除分歧,通过协作形成解决具体问题的合力,通过信息披露更好地把握全局。共同引导和促进我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行业的规范、健康、有序发展,努力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服务功能。
4、组织开展调查研究、考察活动,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相关依据。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