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评估和总结
1、摸底阶段评估(2月26-28日)
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前,各级督导员应对前期宣传动员、摸底登记进行评估,进行家长知晓率调查。
2、接种率快速评估(3月11-13日)
强化免疫接种完成后,由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强化免疫接种率快速评估。完成快速评估后,要及时汇总分析资料。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要求不低于95%,被调查单位该类地区或该年龄组接种率未达到相应要求的,应考虑开展查漏补种工作。
3、资料收集和上报
3月1-10日,乡、县、市通过FTP服务器(218.5.0.238)“南平市邮局/计免信箱/麻疹强化免疫/实施进度”每天逐级汇总上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进度表》。
市、县两级在活动结束后应对本次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包括组织动员、经费保障、宣传发动、培训、疫苗供应、冷链运转、摸底登记、现场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督导评价、接种率调查、接种数据汇总等各个方面,总结报告与汇总表同时上报上级单位;同时,将本次活动所有相关资料,包括相关文件、宣传、培训、接种报表等进行整理存档。
四、加强全程督导
要采用巡回督导和定点督导等方式对本次活动开展全程督导,各级应制定本级的督导方案,明确督导方式、督导内容和督导方法。巡回督导由当地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定点督导主要由卫生部门负责,对前期准备、摸底登记、组织动员、现场实施、接种率评估等各阶段进行督导。
各级督导组应在督导活动过程中,将督导结果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错误要及时纠正,妥善解决。督导组每天督导结束后应汇总当天情况,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通报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督导组织单位及时收集各督导组信息进行归纳和分析,对于可能发生的共性问题再及时反馈至现场各督导组,以便在后续督导过程中予以关注。
五、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理
市、县各级成立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由临床医学、流行病学和药学的专家组成,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当地可能发生的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技术指导、调查、诊断和处置工作。市、县、乡级应成立医疗救治组,由儿科、急诊科等相关科室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组成,负责当地可能发生的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对症治疗、处理和及时上报工作。各接种点接种时应至少配备一名临床医生,参与救治人员必须具备资质,救治行为必须合乎技术规范。市、县级成立麻疹疫苗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小组,负责当地疑似异常反应的初步调查、处理、资料上报及与各相关小组的联络工作,并将监测活动持续到3月31日。在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分级处理的原则,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进行调查、处理、上报。如出现群体心因性反应或不良反应、人员死亡时应按《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进行报告和处理,避免事态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