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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09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工作目标:以县为单位,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分年龄组的接种率≥95%。2009年以县为单位麻疹发病率控制在1/10万以下。
  (二)实施时间和接种对象
  1、实施时间:摸底时间:2月20-28日,现场接种:3月1-10日。
  2、接种对象:全市各县(市、区)所有1995年3月1日~2008年6月30日出生儿童均进行强化免疫,除28天内有明确麻疹疫苗接种史外,无论以往免疫接种史如何,不论居住地与出生地,所有无麻疹疫苗禁忌症者全部在2009年3月1-10日内免费接种一针次麻疹疫苗。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动员和宣传(2月20日至3月10日)
  各地应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广电、报社、妇联、卫生、教育等部门,于2月20日至3月10日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方式,大力宣传,使大众充分理解强化免疫活动的意义,积极参与强化免疫工作。
  (二)专业技术培训(2月20日前)
  各地必须高度重视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培训工作。对接种人员进行培训,规范接种技术,提高接种质量。
  (三)摸底登记和通知(2月20-28日)
  掌握目标儿童人数,提前登记所有应种儿童,是保证高接种率,搞好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的前提。各地要精心组织,做好学校(托幼机构)、城乡家庭、部队营地等目标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农村地区由乡村医生会同村干部和其他村民委员,城市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疗、疾控、社区卫生等人员会同社区(居委)干部开展摸底登记工作;学校(托幼机构)由班主任老师承担。特别要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基础较薄弱、流动人口较聚集地区、交通不便边远山区、计划外生育儿童及福利院、孤儿院、收容所、聋哑和盲人等残疾儿童学校中特殊人群的摸底登记工作。摸底登记工作务必在2月28日前完成。
  (四)实施安全接种(3月1-10日)
  接种方式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定点接种、入户接种和巡回接种等不同方式。接种工作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确保安全接种。接种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并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方能参加本次强化免疫接种工作,按规范的接种步骤,核实接种对象、登记预检(掌握禁忌症)、接种疫苗(严格操作规范)、记录、留观等。
  为保证接种实施的安全和便于统一安排,在强化免疫接种前后1个月(即2月1日-4月8日)全市不安排其他注射类减毒活疫苗的接种工作,2月20日-3月10日全市将停止所有其他疫苗的接种(狂犬疫苗及新生儿卡介苗和乙肝疫苗的接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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