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南政办〔2009〕17号)
延平、武夷山、建瓯、建阳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已分别于2月7日、6日闭幕,交市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118件、政协提案233件。为了做好今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交办日期和办复期限。市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交办时间为2009年2月17日,市政协三届三次会议提案交办时间为2月26日。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从交办之日起,办复期限均为三个月,各承办单位要按照法定时限要求及时办理并答复代表或提案人。个别涉及面广、办理难度大、不能按期办复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须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委同意或函告市政协提案学宣委,并向代表或提案人说明情况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但所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有利于加快推进闽北跃升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步伐。各承办单位要把办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本着积极、主动、负责、落实的态度,认真抓好今年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接到交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后,各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把关,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人经办,确保任务到位、责任到人、工作落实。若在办理过程中经办人员发生变动,必须认真做好衔接工作,以确保办理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必须做到不随意转送、不互相推诿、不丢失,更不能拖着不办。
三、科学分类办理。凡有条件办的建议或提案,各承办单位要集中力量尽快办理;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排出具体落实时间表,逐件抓好工作落实,并及时答复代表或提案人;对于政策法规明确规定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实事求是地向代表或提案人解释说明清楚。要注重解决问题,深入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在提高办复率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解决率。
四、密切沟通联系。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中,要开展“两见面、三结合”活动,加强与代表或提案人的沟通和联系,认真倾听代表、提案人的意见和建议。代表或提案人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当面沟通情况、共同开展调研等方式,认真重新办理,重新办理情况必须在一个月内答复代表或提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