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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实施意见

  (一)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继续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列入2009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今年还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年度效能专项督查。各县(市、区)政府要对本地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负责本辖区治理“餐桌污染”工作。根据市政府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和责任书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调配力量,加大经费投入,定期评估分析本地的食品安全状况,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加强监督检查,杜绝出现重大事故,促进当地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继续开展专项整治,今年在各县市全面开展腐竹、糕饼、酒类三个专项整治,并在延平区开展卤味品专项整治。组织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继续加大检测力度,建立基地、批发、零售三道检测防线,各级政府要加强人员、经费安排,推广检测任务与检测经费挂钩做法;继续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逐步在各乡镇设立食品安全专门办事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专兼职人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监管资源,充分发挥12315农村食品安全监督员作用。今年在延平区开展农村食品安全试点工作,工商部门要抓好村级食杂店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继续开展星级规范市场创建活动,今年在有条件的县市逐步推广星级规范市场(超市)创建活动,推动市场(超市)业主责任制、食品索证索票经营台帐、票证公示等制度的落实;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卫生标准,加快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体系建设,严格实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
  (三)打击私屠滥宰行为。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牲畜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等不法行为。加快牲畜定点屠宰场建设,确保今年完成县以上牲畜屠宰场的搬迁、升级改造建设。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无害化处理的监控,建立肉品质量信息可追溯体系。在建瓯市禽类集中屠宰试点基础上,争取到2010年底前在全市县以上城区全面推行禽类集中屠宰。
  (四)增强应急调控能力。建立健全我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和监测预警体系,充实和完善市级应急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和重点商贸企业的数据库;扩大生猪、蔬菜和蛋禽基地建设,落实地方粮油储备、成品粮油(含小包装粮油)应急储备和活体生猪储备制度,加快地方储备粮库和储备冷库建设进度;加强节假日和灾期市场的监测,提高预测预警水平,安排好节日、灾期市场供应;积极探索建立商业代储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保持应急商品的适当库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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