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市环保局关于2009年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与流域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政办〔2009〕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福建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与流域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函》(闽环保水〔2009〕17号)的要求,由市环保局牵头组织编制了《关于2009年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与流域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六月八日
南平市环保局关于2009年加强饮用
水源保护与流域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一、饮用水源保护
(一)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
重点整治建瓯市水西水厂水源保护区周边污染源,要在该保护区内建设总长800米截污工程,取缔1家塑料加工厂、搬迁1家养猪场。(详见附表1)。
(二)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工作目标: 规范设置5个县(市)级饮用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标志;建设总长5.4公里的隔离设施。
具体内容:
1. 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
规范设置5个县(市)级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 433-2008)建设)(详见附表2)。
2. 建设隔离设施
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人为活动较频繁的边界设置围网或建设绿化隔离带工程总长5.4公里(详见附表3)。
经费预算:
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投资275万元,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投资70万元,建设隔离设施投资113万元,上述三项总投资458万元,其中省级安排补助资金110万元。
二、闽江流域水环境整治
工作目标:闽江南平段省控监测断面水域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
具体内容: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及流域整治计划实施。
三、进度安排
(一)闽江流域水环境整治项目及进度总体按省政府有关要求及流域整治计划推进。
(二)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1.2009年5-6月
南平市政府根据省实施方案编制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各项目的进度要求、责任部门、经费落实情况,并抄送省政府办公厅和省环保局。南平市环保局完成辖区内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和围网的招投标工作,指导相关县(市)全面开展标志牌和围网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