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价电发[2009]32号)

  注:我省成品油价区划分按《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提高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川价电发〔2009〕27号)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三:
  四川省汽、柴油最高批发价格表(合同约定配送部分)

  单位:元/吨

品 名

最高批发价格

一价区

二价区

三价区

90#汽油

7185

7335

7485

93#汽油

7634

7784

7934

97#汽油

8083

8233

8383

0#柴油

6460

6610

6760

+10#柴油

6190

6340

6490

+5#柴油

6325

6475

6625

-10#柴油

6866

7016

7166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