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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巴中市巴州区福兴铸造厂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经济委员会关于巴中市巴州区福兴铸造厂停止执行差别电价的通知
(2009年7月27日 川价发〔2009〕125号)


巴中市物价局、经委,省电力公司:

  经甄别,巴中市巴州区福兴铸造厂不再属于执行差别电价范围。根据《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经委、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发〔2008〕94号)文件精神,对该企业从2009年8月1日抄见电量起停止执行差别电价,恢复执行目录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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