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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09年居民出行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2009年居民出行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14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兰州市2009年居民出行调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九年七月九日

兰州市2009年居民出行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科学制定城市交通综合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根据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包括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榆中县、皋兰县和永登县协助提供客流资料。
  二、调查对象
  在全市6周岁及以上的居民(不限户籍)中,按3%随机抽样确定。
  三、调查内容
  (一)主体调查:居民出行调查、流动人口调查以及出行意愿调查。
  1.居民出行调查:调查对象在特定调查日内出行的详细情况,包括出行起讫点、出行目的、出行时间、出行方式等。
  2.流动人口调查:目前我市城区流动人口约30万,按3%随机抽样确定,约9000人。
  3.出行意愿调查:对轨道交通的偏好程度、选择轨道交通的原因和对轨道交通票价的承受程度等。
  (二)辅助交通调查:公共交通、对外交通、机动车辆以及社会经济等相关调查。
  1.公共交通调查:公交客流核查线调查、公交站点上下车客流调查和公交服务水平调查。
  2.机动车辆调查:机动车核查线调查。
  3.对外交通调查:兰州火车站、兰州中川机场、各公路客运站调查和城市出入口机动车调查。
  4.经济社会等相关调查:经济社会活动需求变化对交通的影响、土地利用形态与城市客流分布的关系。
  四、实施步骤
  (一)居民出行调查:自7月15日至7月31日。
  (二)居民出行调查表格回收:自7月16日至7月17日。
  (三)调查表格校验与编码:自7月25日至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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