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9】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兰州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七月十日
兰州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纪要
2009年6月23日下午,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志武主持召开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徐伟参加了会议。会议专题听取了市宗教局、城关区宗教局关于城关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市天主教爱国会与万基房地产公司经济纠纷有关情况的汇报,并就妥善处置相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现将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强调,各县区、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近期在兰视察工作时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树立“宗教工作无小事”的理念,坚持宗教工作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政策,切实做好宗教工作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排摸,密切配合,积极调处,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宗教界及全市的稳定。
二、原天主教“7·20”案遗留民事纠纷的处理,要继续按照省、市相关会议要求和兰政办发〔2008〕223号文件精神,从稳定大局的高度通盘考虑。城关区人民法院要按照上述精神,暂缓执行万基房地产公司与市天主教爱国会的民事诉讼案判决,并设法将两套房产的所有权归还天主教爱国会,消除不安定因素。
三、市宗教局要及时向省宗教局汇报目前市天主教的工作情况及我市对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恳请省宗教局协调相关市、州,做好天主教神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稳定工作。同时,要向市天主教爱国会通报这次会议精神,做好宣传、解释和稳定工作,确保不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
四、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抓紧对市天主教爱国会诉福星房地产公司抢占教产的民事侵权案进行立案、审理和判决,有效维护市天主教爱国会的合法权益。
参会人员:
杨志武 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徐 伟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