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甲型H1N1流感社区传播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成府发〔2009〕41号)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成都市甲型H1N1流感社区传播控制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成都市甲型H1N1流感
社区传播控制工作方案(试行)
为有效遏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社区传播,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办法》、卫生部《社区甲型H1N1流感暴发流行控制工作方案(试行)》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相关定义
(一)社区。本方案中社区是指城乡社区,包括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所辖范围。
(二)社区传播。社区传播是指在社区范围内,包括机关、学校、工地、灾区集中安置点、居民小区、村社、宾馆饭店等场所出现输入性甲型H1N1流感引起的持续传播,或者出现感染来源不明的本地确诊病例。根据病例数和传播链可分为社区散发、社区暴发和社区流行。
二、防控原则
按照“减少二代病例,严防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应对疫情变化”的防控策略,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属地化管理原则,强化联防联控机制,突出民航机场、火车站、学校、旅行团队等防控重点,合理配置资源,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科学有序,依法处置。
三、防控机制
各级政府负责组织领导辖区内的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成立防控领导机构,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防控计划;提供防控专项经费和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各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防控领导机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协调落实密切接触者的管理;发生社区流行时,负责调配辖区内医疗卫生资源。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负责辖区内疫情监测报告、病例诊治、流行病学调查、防病知识宣教等工作。
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根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或防控领导机构的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四、防控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