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认真贯彻王仁元常务副省长重要批示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收费工作的通知
(二00九年七月一日 鲁价检发〔2009〕135号)
各市物价局,省直有关部门:
6月22日,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王仁元同志在省物价局上报的关于取消、停止、降低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跟踪检查情况《呈阅件》上作出重要批示:“加大检查力度,对严重违反规定的我行我素的典型案例要严肃处理”。为深入贯彻落实好王仁元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清费治乱工作,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强化工作措施
王仁元常务副省长的重要批示,对清费治乱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物价部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分析当前经济物价形势,认真梳理制约和影响经济发展的价格和收费问题,切实增强清费治乱、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发挥物价部门职能作用,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严查价格违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
各级物价部门要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密切关注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加强涉企、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管,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系统的平台作用,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加大对乱收费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国家和省已明令取消、停止征收的收费项目,继续征收或推迟不降、少降收费标准的单位和部门,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并按规定提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屡查屡犯、我行我素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对即将开展的涉企收费专项检查,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查实、查深、查透,全面检查,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问题要严格依照办案程序认真处理。
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对本部门、本系统的收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对国家和省已经取消、停止、降低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贯彻执行。对仍存有问题的单位,要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情况7月底前报送省物价局。
三、加强调查研究,搞好政策反馈
各级物价部门要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中,加强对价格和收费政策的调查研究。对于国家和省取消、停止、降低相关收费等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注意调查,深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已经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以及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政策规定,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及时废止、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