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建立帮扶机制。各级政府部门要围绕政策咨询、创业培训、专家评析、项目推介、创业孵化、融资服务、开业指导和后续服务八个方面的内容,形成“八位一体”的帮扶机制。通过建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创业就业服务超市、创业指导专家咨询团、自主创业人才库及开通创业服务热线等创业服务平台,实施劳动保障、工商、税务、财政、银行、法律、小额担保、城建、卫生、城市管理等部门“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加大优惠政策落实协调力度,加强跟踪服务,帮助创业人员用足用活优惠政策,规避经营风险,改善经营状况,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就业率。
(二十一)建立创业项目库。各级劳动保障、人事、科技等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完善创业项目开发、征集、论证、展示和推介机制。创业项目要紧密结合地域经济发展需要,突出本地化、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等特点,经专家论证可行后,向创业者推荐,做好创业项目库的动态维护,畅通项目信息,降低创业成本,加快创业速度,提高创业项目转化效率。
(二十二)建设孵化基地。各县区要通过政策扶持、市场运作、社会资本参与的运行机制,依托开发区、工业园区及闲置厂房、场地等设施,建立各具特色的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形成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的创业培训网络,开展创业实训及创业孵化,为缺乏创业经验和经营场地的创业者提供6-12个月的创业孵化和政策扶持,降低创业成本,减少创业风险。
(二十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通过举办不同规模的创业者论坛、创业成果博览会、创业带头人评选、创业标兵表彰会、创业政策大讲堂等,多种形式宣传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各新闻媒体要大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创业的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大对创业典型的宣传力度,利用创业典型的成功经验,激发和引导广大劳动者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形成全社会尊重创业、支持创业、宽容失败的和谐氛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向纵深发展。
五、加强部门合作,履行政府职责
(二十四)强化政府责任。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发展战略,是各级政府的执政首要。各县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政府责任,明确办事机构,提高服务效能,优化创业环境,建立健全高效、统一、协调的工作机制,完善扶持政策,定期研究解决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扎实开展,努力打造创业型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