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 旭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白志繁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黄济健 自治区民委纪检组长
李 明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王荣华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席鸿康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韦刚强 自治区人事厅副厅长
于祖毅 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黄小幸 自治区交通厅副巡视员
郭绪全 自治区农业厅副厅长
李志勇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陈映红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许亚南 自治区卫生厅巡视员
冯国平 自治区计生委副主任
朱树华 自治区外事办纪检组长
苏新生 自治区广电局巡视员
王世光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黄 健 自治区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韦能雄 自治区法制办纪检组长
傅秋学 自治区信访局副局长
班乐英 自治区妇儿工委办副主任
莫雁诗 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
黄列格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陈普生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陈新华 自治区总工会副主席
罗日新 共青团区委副书记
边 疆 自治区妇联副主席
张柳胜 南宁铁路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黄红光 广西机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自治区公安厅为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公安厅刑事侦察总队,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刑事侦察总队总队长担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提出,报自治区公安厅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公安部、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会议由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有关方面,同时抄报国务院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自治区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