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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指导意见

  (六)积极建设全方位开放型经济体系。蓝色经济是开放型经济,要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完善内外联动、互利共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努力把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成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大力推进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和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实施市场多元化战略,促进加工贸易向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方向发展。努力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更加注重引进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智力资源,引导外资投向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和节能环保等领域。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并购境外知名品牌、研发机构和营销网络,扎实推进境外资源开发,进一步拓展发展空间。主动搞好与环渤海地区各省市的合作,加强与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的交流与协作,探索与周边功能区和内陆腹地之间的联动发展机制,形成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局面。
  五、加强对蓝色经济区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涵盖改革发展稳定方方面面,关系沿海各市及内陆腹地,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深入动员,广泛发动,紧紧依靠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力量,加快蓝色经济区的建设发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建设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极端重要性,把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着眼全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省委、省政府已经成立了由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设立了工作推进协调小组和办事机构。各有关市要抓紧成立完善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协商合作机制,对资源开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要素市场等实行统筹规划、整体运作,推动跨地区交流合作,提升整体效能和综合效益。要建立完善责任分工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把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把蓝色经济区建设目标完成和责任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有关市和部门的绩效考核。建立完善海洋经济、海洋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加强统计工作,为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依据。要加强海洋管理和涉海机构建设,充实力量,完善职能,提高服务效率。
  (二)加强调研,搞好规划。要组织有关部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就关系蓝色经济区建设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海洋资源、产业规模、结构布局、技术水平等方面的情况,准确把握世界海洋经济发展新趋势,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有针对性地提出对策建议。当前,要抓紧组织力量,着重围绕蓝色经济发展的国际经验、基本规律和战略重点,蓝色经济区的功能定位及空间布局,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与建设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整合重要资源发展临港产业区等战略措施的内在联系,科学开发海洋资源、培育海洋优势产业、促进沿海产业带集聚等问题,进行深度探索与研究,拿出一批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省直有关部门要在广泛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尽快编制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进一步明确发展的目标、任务和重点,规划建设一批事关长远和大局的重点建设项目。各有关市要按照全省总体要求,积极主动制定本地区的建设发展规划,从本地实际出发,推进海洋经济和相关产业发展。在规划建设过程中,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主动听取指导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规划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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