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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指导意见

  同时,要充分发挥沿海区位条件和资源优势,以产业为纽带,以基础设施为支撑,吸引各类生产要素向沿海集聚,坚持一二三次产业相协调,加快建设临海现代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临海临港产业,促进海陆产业联动发展。突出发挥港口大进大出的枢纽作用,引导船舶、钢铁、石化、海化等产业资源重组,以大型企业集团为龙头,向港口、沿海园区和产业带集聚,布局几个大的循环经济型重化产业基地,创新以重化工基地产业链延伸带动区域发展的有效机制;按照与制造业相匹配的要求,突出发展与生产密切关联的新兴服务业,以金融保险、科技信息、服务外包、工业设计、创意产业、滨海旅游等为重点,降低准入门槛,强化政策扶持,创优发展环境,更多地依靠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把新兴服务业做强搞活;把蓝色经济与绿色经济结合起来,以蓝色产业带动农业资源深度开发,着力提高农业国际化、标准化、产业化水平,突出发展优质、高效、生态、品牌农业,构建开放型涉海农业体系,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
  四、大力推进改革开放,为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
  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必须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切实强化海洋意识、蓝色经济意识,自觉破除海陆分治的观念,牢固树立海陆统筹、海陆一体的观念;自觉破除单一海洋观念,牢固树立海洋集成战略的观念;自觉破除单纯经济开发观念,牢固树立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的观念。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影响和制约蓝色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用创新的举措整合各种资源、集聚生产要素,以更加开放的姿态融入国际市场、开辟发展空间,为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强大动力和有效保障。
  (一)深化改革建立完善政策制度体系。把经济体制改革与其他方面改革结合起来,既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又区分轻重缓急,抓住重点,着力突破。哪个领域的改革任务紧迫就率先推进哪个领域的改革,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要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推动形成有利于蓝色经济区建设的体制机制。要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研究出台相关政策,促进优势产业和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税收政策扶持,加大对海洋高技术研发机构建设、境外资源开发、企业自主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生态环境补偿等扶持,落实好国家各项财政扶持政策。研究制定税收政策,重点支持海洋资源利用、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农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的发展。研究制定金融政策,优化金融布局,创新服务方式,拓宽融资渠道,为蓝色经济区建设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推动银企合作,发展产业投资基金,鼓励企业发行债券或短期融资券,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尽快上市。放宽民间投资范围,发展民间小额信贷和担保公司,最大限度地融通社会资金。扩大利用外资渠道,积极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外国政府优惠贷款。研究制定集中集约用海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科学划定优化开发区、重点开发区、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合理利用岸线和海域资源,大力推进集中集约用海,保证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需要。在规划许可范围内,可以在有条件的沿海滩涂地带组织实施拦海造地或填海造地工程,努力增加蓝色经济区建设的土地后备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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