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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房地产推介促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丹东市房地产推介促销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丹政办发〔2009〕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丹东市房地产推介促销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丹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三十日

  丹东市房地产推介促销活动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施大丹东发展战略,推动“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建设,市政府决定在外埠城市开展房地产推介促销活动。通过介绍丹东沿江、沿海、沿边的地域优势以及宜人的气候条件,广泛宣传我市旅游风光、地产项目以及城市建设发展前景,提供相关创业、就业信息,扩大丹东在全国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大量外地人士来丹旅游、购房、落户、就业,从而促进我市经济快速发展。为保证活动顺利实施,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促销活动由市政府主办,市房产局、市建委承办。活动期间,成立丹东市房地产推介促销活动领导小组,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市长助理任副组长,成员单位有市房产局、市建委、市旅游局、市广电局、丹东日报社、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有在建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负责推介促销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市房产局: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并按开发企业可售商品房面积15%的比例分解商品房外销任务;确定促销城市及活动路线;制定推介促销活动宣传计划;协调各成员单位参加促销活动,及时反馈活动进展情况并提出工作调整建议,确保完成20万平方米商品住房外销任务。

  市建委:负责组织开发企业参展,并在我市具有代表性的玫瑰港湾、江畔国际、国门湾、东升御景苑、五龙背龙泉家园5处在建楼盘组织设置全市各商品楼盘的房展超市;组织开发企业制定商品房外销优惠政策;联系促销城市对接部门,收集当地房地产市场的信息,落实推介促销集中活动的相关工作。

  市旅游局:负责制定观光看房旅游的线路;与外地旅行社进行联系,组织外地人员来我市观光看房;组织所有外地来丹人员按设定路线进行观光看房选房。

  市广电局、丹东日报社:负责与外地新闻单位联系,做好推介促销活动的事前、事中宣传;负责组织撰写相关宣传稿件、录制宣传片并安排专人参与活动全程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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