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旅游业发展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城市的意见
(2009年8月17日 深发〔2009〕10号)
旅游业是当今世界最具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之一,是增加民生净福利、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和生动形式,是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建设旅游强省的决定》(粤发〔2008〕20号),加快建设国际滨海旅游城市步伐,结合我市旅游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深入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和《
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以举办2011年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为契机,进一步拓展我市旅游业的优势和潜力,创新旅游业发展模式,提高旅游经济发展的规模和质量,做大做强旅游产业,使之成为我市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增长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改革创新原则。进一步增强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创新意识和开拓干劲,深化旅游体制改革,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完善旅游市场运作机制,形成政府指导、市场运作、企业为主体的旅游产业发展格局,保持我市旅游产业在资源、产品和市场拓展等方面的持续创新能力。
2.国际化的原则。以国际化标准推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建设开发一批具有国际水准、体现国际时尚的旅游设施和产品;提高外国游客和旅游外汇收入的比重;提升旅游业管理和服务的国际化水平;改善城市的国际化旅游环境,实现国际游客拥有较高的出游无障碍化便利;推进与港澳旅游的深度合作。
3.以人为本的原则。重视游客和市民的个性化旅游需求,尊重游客的消费选择权,保护市民和游客对旅游资源的共享权利,重视旅游活动中游客安全、便利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4.保护环境的原则。坚持环境保护与合理开发并重,以资源高效、永续利用和循环使用为要求,推进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良性循环,实现我市旅游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