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


  (三)村(居)委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村(居)委会应根据本地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1支不少于15人的应急义工服务队,称“某某村(居)委会应急义工服务队”,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

  (四)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规模以上企业要建立1支由企业员工组成的、人数不少于员工总人数10%的专(兼)职综合应急队伍;规模以下企业根据实际需要,建立一支兼职应急救援队伍,规模和标准由企业自定,称“某某企业综合应急救援队”。并由建队企业配备必要的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此项工作由各级安监部门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落实。

  (五)学校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规模和标准。

  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组建1支由教职员工、物业管理员、学校保安和学生相结合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称“某某学校综合应急救援队”,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设备、器材和物资。此项工作由各级教育部门负责督促落实。

  五、加强队伍的管理

  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遵循“谁建队、谁管理,谁使用、谁保障”的原则,由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自治组织具体负责,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负责检查、监督和调用。

  (一)明确职责。

  各应急救援队伍要明确职责任务,设立队长,明确联络员,建立花名册和确定联系方式,报当地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二)加强组织领导。

  应急救援队伍在常态下(即非紧急状态下),接受组建单位领导、管理和使用,非常态(即紧急状态)下,接受当地政府统一领导、指挥、调度和使用。

  应急救援队伍在履行基本职责的同时,要服从上级调度参加跨区域、跨单位、跨行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三)加强教育培训演练。

  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单位应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有实效地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行业务学习、教育、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队员的应急处置能力。特别是公安消防、特警、武警、军队等骨干队伍和专业队伍更要加强应急救援的专门训练,强化救援能力。

  各级政府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和专业应急指挥机构要有计划、有层次、有重点地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指挥员、骨干力量开展培训,创造条件让他们参加各种演练,培养实际应对能力。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