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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是积极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加快采用包括GIS(地理信息系统)、GPS(全球卫星导航系统)、RFID(无线射频识别系统)在内的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的运输、仓储、装卸、搬运、包装机具设施及条形码等技术。导入国际上成熟的物流技术和服务标准,支持服务中小企业和区域经济的第三方物流的发展。

  三是加强流通企业与高校、研究机构的协作、教育和培训。通过多途径、多形式地开展物流教育和培训工作,培养一批掌握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新理念,适应我市物流业发展需要的现代物流人才。

  四、营造良好环境,引导物流企业做大做强

  (一)为物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是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完善规范市场主体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法规,加强物流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树立物流诚信体系,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成立市物流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其在推动行业发展和实施行业管理中的作用,拓宽服务领域。

  二是构建完善的基础设施体系,大力创新投资环境。以产业和地缘优势及良好的投资环境吸引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到我市投资,支持我市物流企业与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开展多形式、宽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物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努力在利用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方面取得新突破。

  三是完善政府服务体系,规范市场准入,改进市场监管。继续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手续,改革前置审批方式,把监管关口后移,变事前监督为事中和事后监督。放宽进入物流业资本注册限制,放宽企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和再投资限制。凡符合我市物流规划的大型物流建设项目,实行简化程序,优先办理。

  (二)加大现代物流业引导力度。

  一是鼓励大型物流企业拓展经营领域,提高物流效率。协助大型物流企业争取包括运输和国际货运代理在内的各类经营权;协助国际物流业务量大的物流基地、物流企业或物流配送中心申请设立海关监管点或监管仓库、保税展馆等;鼓励物流企业开展国际物流业务和发展港口码头仓储和物流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在进出口环节充分利用“属地申报,口岸验放”、“水运转关”等通关模式,提高物流效率。

  二是实施扶强扶优工程。实施物流业扶强扶优工程,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步伐,鼓励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对物流示范(龙头)企业进行行业评定、奖励和宣传,积极发挥龙头带动效应,引导物流业整体结构调整升级和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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