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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府办[2009]7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工作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关于加快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工作意见

  为推进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优化投资环境,提高经济运行质量,打造珠三角西部区域性物流中心,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建设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发展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物流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振兴规划》)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市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按照省政府提出的“突出发展金融、物流、会展、电子商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市政府提出的“把物流业和旅游业作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推进新会银洲湖、鹤山(沙坪-桃源)和南新区等现代物流基地建设,争取在建设大型物流基地和专业市场上有新突破”的工作部署,继续解放思想,努力构建珠三角西部区域性物流中心。

  (二)发展思路。

  以港珠澳大桥、广珠铁路和高速公路建设以及珠三角区域合作为契机,以海运和公路运输的快速发展为基础,以航空物流的发展为辅助,以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为支撑,以信息技术为手段,重点建设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扶持现代物流企业,大力发展第三、四方物流和物流金融服务,降低物流成本,积极引进和培养物流人才,实现物流的专业化、规模化、信息化。

  (三)发展目标。

  建成以区域物流为基础、以城市配送物流为支撑,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服务珠三角,辐射粤西,面向大西南的珠三角西部区域性物流中心。形成包括铁路、公路、水运在内的综合运输网络,发展一批与区域经济和城市化相适应的第三方物流企业、物流配送中心、物流园区和具有一定辐射能力和影响力的专业批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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