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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整治市区泥头车违规运输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黄国平(江海区城管局、市城管综合执法局江海分局局长)

  市联合执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岑毅坚(兼)。其职责是对整治市区泥头车违规运输的指挥、协调、监督工作。由市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成立蓬江、江海两个联合执法小组,各小组组长由区城管局兼城管综合执法分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辖下部门分别派人参加(具体人员由各成员单位自行确定)。

  三、职责分工

  (一)市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指挥协调市区泥头车运输专项整治行动。

  2.负责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工作。

  3.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整治工作任务。

  4.牵头组织联合行动,不定期对市区泥头车违规运输进行严厉打击。

  5.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和运输企业加强源头管理,落实泥头车安全运输责任。

  (二)市城管局

  1.规范余泥渣土运输车辆办证程序,严格核发泥头车《余泥渣土运输专营证》,负责将5家取得余泥渣土专营资格单位名称和车辆登记信息移交蓬江、江海区城管局,提交相关资料给市公安交管局、市建设局及市国土资源局备查。并将5家取得余泥渣土专营资格单位名称在有关媒体和市市政局网站上公开。

  2.督促己取得余泥渣土专营资格单位的泥头车在2009年7月25日前安装密封闭加盖装置,对不符合安装规定的要限期责令整改。

  3.督促取得专营资格单位的泥头车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范和我省地方标准的GPS卫星定位装置。

  4.负责制定“办事流程指引”,并印发给市建设、国土、公路、水利、市政等部门。

  (三)市建设局(蓬江区、江海区建设局,具体以管理项目报建为责任单位)

  1.对市区现有建筑工程项目、建筑工地进行排查、登记,对未按规定实施工地出入口硬底化、未落实冲洗保洁措施和未建立环境卫生责任制等工作的施工单位督促其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予以停止施工处理,直至整改完成为止。

  2.负责组织、指导市区内建设施工单位散装物料车辆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范和我省地方标准的GPS卫星定位装置,并报送市公安交管局、市城管局备案。

  3.负责收集由市联合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施工单位雇请的泥头车违规信息,经核实后,对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力的单位,依据《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项目监理、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每违规1次扣3分。对被扣满分值人员按省建设厅相关规定暂扣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责令其停止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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