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青玉煤矿调整建设规模立项的批复
(渝经煤管〔2009〕282号)
梁平县经济委员会:
你委《关于梁平县奎能煤业有限公司青玉煤矿立项的立项请示》(梁平经委文〔2009〕60号)已收悉,依据《
煤炭法》及相关法规,结合《重庆市梁平奎能煤业有限公司青玉煤矿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批复如下:
1.青玉煤矿建设项目于2006年批准立项(渝经煤管〔2006〕30号),建设规模60Kt/a。因煤层薄、地质条件复杂,难以达到原立项规模,按照《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煤矿整合工作的通知》(渝府〔2009〕2号)和《关于加快推进煤矿整合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08-2)的要求,确定其建设规模为40Kt/a。该项目调整规模符合实际,有利于矿井安全生产。同意该调整建设规模项目立项。
2.青玉煤矿矿井建设规模暂调整为40Kt/a,服务年限约11年。
3.青玉煤矿建设项目应据此向市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采矿权属范围,依法取得采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