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清理整顿房产中介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洪房文〔2009〕245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市房协,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遏止违法违规房产经纪和中介交易行为,促进房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屋产权交易登记办法》和《
城市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在全市开展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决定对我市房地产中介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打击非法中介,规范房地产市场管理秩序。为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实施,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清理整顿重点: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整治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文件精神和市“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要求,按照“重点突破、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主要对全市范围内无证经营的非法中介、经纪行为和机构组织进行清理整顿。
本次专项整治将针对房地产交易的各个经纪环节进行全面清理,以没有营业执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与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的“三无”房产中介,证照不全的房产中介为重点,对有群众投诉或举报的中介机构及经纪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查处未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经纪机构;未取得《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或领取《南昌市存量房网上备案从业人员上岗证书》的从业人员;挪用客户资金的经纪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选择部分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二、工作阶段划分和实施步骤
清理整顿工作由局市场管理处牵头,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提出工作方案,严肃查处房产交易市场中介服务环节的违法违规问题。局属各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配合,通力协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清理整顿工作从7月中下旬开始至12月下旬,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和调研阶段(7月1日-7月20日)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发布清理整顿房产中介市场秩序通知,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市场、滚动大屏和宣传版面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将正规中介公司和非法中介公司的名单给予公布,将一些由非法中介代理交易而出现纠纷的案例进行宣传,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让广大群众有知情权和选择权,增强其防范交易风险的意识,引导群众选择正规中介进行房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