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修订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报表制度及做好2009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
(湘统〔2009〕23号)
各市州统计局、经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准确地反映全省非公有制经济运行状况,进一步做好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工作,为省委省政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根据《2008年湖南省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方案》实施一年来的有关情况,结合政府及部门2009年度相关统计制度修订情况,对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报表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将全省非公有制经济2009年定期报表及年报修订内容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2009年度季度报表修订内容
(一)将原监测方案第7页中“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指标数据由各市州统计局负责收集加工上报;交通运输邮电业指标数据由各地交通、运输、邮电等部门负责报送当地统计局,各市州统计局负责加工上报”,修改为“2.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指标数据由各市州统计局负责收集加工上报,省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各市州统计局上报的数据进行综合填报;交通运输邮电业指标数据由各地交通、运输、邮电等部门负责报送当地统计局,各市州统计局负责加工上报省统计局服务业处,省统计局服务业处负责对市州上报的数据进行综合填报”。
(二)非公有制经济综合统计表(湘FG401表):取消主栏中工业“规模以下”指标。
(三)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湘FG403表):取消主栏中“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指标。
(四)规模以下非公有制工业企业主要指标(湘FG404表):取消主栏中“工业增加值”、“资产合计”、“负债合计”、“产品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应付工资总额”和“应交税金”七个指标。将表中说明的第3点和第5点,分别修改为“3.本表由各市州统计局负责报送省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和“5.本表取数方法:根据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年报和季报资料,结合经济普查中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公有与非公有的比例进行推算”。
(五)四季度所有非公有制经济报表(即年快报)要求有分市州数据,除FG401表中的实缴税金由省统计局工交处收集整理外,其他报表和指标由市州统计局负责收集整理,并按照相应年报业务对口要求报省统计局相关处室,省统计局相关处室审定后报工交处。
二、2009年年报修订内容
(一)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指标(湘FG302表):取消主栏中工业“规模以下”指标。
(二)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湘FG304表):取消表中主栏“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和“工业中间投入合计”指标。
(三)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主要指标(湘FG305表):表中主栏指标中,取消“负债合计”指标;“产品销售收入”变更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变更为“营业利润”;“应付工资总额”变更为“职工工资及福利费”;“应交税金”变更为“税金总额”。将表中说明的第3点和第4点,分别修改为“3.本表由各市州统计局负责收集整理,报送省统计局地方调查队管理办公室”和“4.本表取数方法:根据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年报和季报资料,结合经济普查中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公有与非公有的比例进行推算”。
(四)非公有制交通运输邮电企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湘FG309表):将表中说明的第3点,修改为“3.本表数据由各市州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向当地统计局提供,市州统计局综合整理后报省统计局服务业处,服务业处审定后报工交处”。
2009年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年报表的有效期至2010年6月,季度报表有效期至2010年2月。季报、年报中经修订后的报表表样详见附件。本文未提及修订内容的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报表制度继续执行,所列文号改为湘统〔2009〕23号。部门职责分工及要求仍按照《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工作的通知》(湘统〔2008〕10号)要求执行。
三、认真做好2009年度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工作
(一)进一步深化认识
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不断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非公有制经济已逐步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直接参与者和积极推动者。目前,非公有制经济已占据全省经济的半壁江山,在全省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拉动我省经济发展的生力军,经济结构调整和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地方财政的重要支柱。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能够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丰富的物质保障,能够有效调动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增强全社会的创造活力;能够促进就业,改善民生。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是促进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市州统计局、经委和相关部门一定要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到开展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全局的高度,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为促进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为确保非公有制经济统计监测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各相关部门都要明确一名领导专门抓,确定经办人员具体抓,建立工作责任制,建立统计台帐,并从人力、财力和物力上给予大力支持,确保有专人干事,有专项经费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