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结合公路养路费、道路运输管理费等重大改革,积极做好交通行政执法体制变动过程中行政执法人员转岗培训、资格确认和换发证件等工作,保持良好的交通行政执法秩序。
7、推进交通行政审批改革,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精简、调整,落实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相关制度。
8、深化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和提高交通行政执法水平。指导各级交通行政执法机构搞好职权分解和执法责任的落实。开展一次交通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活动。
9、进一步规范交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实施,先行在道路运政执法领域推行行政处罚基准裁量试点工作,探索和逐步建立交通行政执法基准裁量制度。
10、贯彻落实省、部有关要求,继续开展交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11、加强交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为的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投诉管理制度,规范处理群众投诉。
12、贯彻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采取全面执法检查、专项工作督察、重点问题调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交通依法行政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执法、粗暴执法和不文明执法的人和事,推进文明执法。
13、贯彻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人员持《交通行政执法证》的审验、换证培训、考核工作。做好公路治超执法人员执法证件颁发工作。公布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情况。
四、以人为本,完善程序,进一步做好交通行政复议工作
14、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提高行政复议质量。拓宽和畅通行政复议渠道,积极主动地受理复议案件。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方针,依法审查、公正裁决。积极采用调解方式结案,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争取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15、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交通行政复议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交通行政复议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切实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和人员的业务建设。适时举办交通行政复议人员业务培训。
五、以提高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和报备率,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
16、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工作,提高法律审查率和报送备案率。
17、加强对厅颁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的监督,经审查备案且合法有效的厅颁规范性文件,一律要通过陕西省交通厅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