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关于批准成立北京市万悦律师事务所(合伙)的决定
(京司发[2009]256号 2009年8月14日)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
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 批准成立“北京市万悦律师事务所(合伙)”。
英文名称:BEIJING WANYUE LAW OFFICES
住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20号汇通商务楼东42楼307室
负责人:苏鹏
合伙人:苏鹏 郭宝生 孙晋华
二、批准北京市万悦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和《章程》。
三、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北京市万悦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0100091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