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选一批上市后备企业的通知
(洪府厅字〔2009〕2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
当前,随着新股首发上市重新启动和创业板的即将设立,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主板、中小企业板、创业板、股份报价系统协同发展,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为扎实做好企业上市资源培育工作,推动我市企业持续上市,扩大我市直接融资比重,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优选一批上市后备企业,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全市第二批拟上市企业名单。为此,请你们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内的企业进行一次全面调查(调查表附后),优选不少于3家上市后备企业。入选上市后备企业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决策层有较强的企业上市意愿;
2、企业净资产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年净利润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未来几年并可继续保持利润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