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厅发〔2009〕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
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省人事厅关于江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08〕17号)以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南昌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洪办发〔2009〕14号 )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省及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结合,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力争2009年11月15日前在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基本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