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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2009年夏季统一灭蚊、蝇、蟑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序号

单位和

场 所

标   准

措 施 要 求

责任部门

督查单位

4

垃圾场、垃圾中转站、垃圾箱、公厕(重点场所)

无蛆,蝇密度≤3%;

1、指定专人全天保洁;

2、指定专人负责单位内的消杀工作,每天喷洒杀虫剂,确保蚊蝇密度达标;

3、垃圾做到密闭清运,日产日清。

市(区)市容局

市创建办,

市、区爱卫办

5

公园、绿化带、绿地(重点单位)

1、水体中无蚊幼;

2、基本无成蚊;

3、无暴露垃圾,无蛆,蝇密度≤3%。

1、指定专人全天保洁;

2、指定专人负责单位内的消杀工作,每周喷洒一次杀虫剂,确保蚊蝇密度达标;

3、垃圾做到密闭清运,日产日清。

市园林局

同 上

6

建筑、拆迁工地(重点单位)

1、无蚊幼虫,基本无成蚊;

2、无暴露垃圾,公厕无

蝇蛆;

3、工地食堂防蝇设施完

善。

1、指定专人全天保洁,全面清除工地积水,茅竹等杂物不在露天存放;

2、指定专人负责工地内的消杀工作,每周喷洒一次杀虫剂,确保蚊蝇密度达标;

3、垃圾做到密闭清运,日产日清。

市建委,

市房管局

同 上

7

窗口单位(机场、火车站、港口、汽车站)

1、无蚊幼虫,基本无成蚊;

2、无暴露垃圾,公厕无

蝇蛆;

3、单位食堂及饮食店防

蝇设施完善。

1、指定专人全天保洁;

2、指定专人负责单位内的消杀工作,每周喷洒一次杀虫剂,确保蚊蝇密度达标;

3、垃圾箱加盖密闭,垃圾日产日清;

4、全面整顿窗口单位周围的饮食店、副食店,做到纱窗、风幕机、灭蝇灯等防蝇设施完

善;

5、单位食堂及饮食店每月投放一次灭蟑螂药物,每周清理一次蟑迹(包括蟑螂卵鞘、粪便、蜕皮和残肢等);涂抹墙体及货柜的缝隙,消灭蟑螂孳生栖息场所。

省民航局,

南昌铁路局,

市交通局,

各城区政府

同 上

8

沟渠、湖泊、“四湖”(重点单位)

水体中无蚊幼虫

清理沟渠、湖泊、“四湖”的漂浮垃圾,疏通河道,在其中投放灭孑孓油或放养鱼类。

市园林局,

各城区政府

市创建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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