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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区内涝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09-2010年)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区内涝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09-2010年)的通知
(南府办〔2009〕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市区内涝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09-2010年)》已经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五十七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南宁市市区内涝综合整治工作方案(2009-2010年)

  根据《中共南宁市委关于实施科学发展三年计划的决定(南发〔2008〕23号)》及市委、市人民政府对市区防内涝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为提高城市行洪排涝能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将南宁市建设成为广西“首善之区”和区域性国际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建立健全市政设施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推进市区内涝整治工作,改善群众生活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市区排涝设施,健全排水体系,解决市区内涝问题。

  三、工作思路

  明确“分步实施、重点整治、全面推进”工作思路。“分步实施”:利用两年时间,分步分批整治内河、排水骨干网、内涝节点;“重点整治”:以竹排冲、朝阳溪、二坑溪、亭子冲等市中心区内河整治、清淤疏浚工程为重点;“全面推进”:各单位统一认识、齐心协力,全面推进内涝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作目标。

  四、组织机构

  成立市区内涝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指挥、组织、协调内涝综合整治工作重大事项。

  组 长:
  覃孟征  市委副书记

  周家斌  副市长

  副组长:梁培正  市委副秘书长

  黄润斌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
  刘 雄  市发改委主任

  高 新  市建委主任

  刘志烈  市财政局局长

  谭玫瑰  市国土局局长

  封 宁  市规划局局长

  陈 竑  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黄礼新  市水利局局长

  全文杰  市气象局副局长

  夏 立  广西水文水资源南宁分局局长

  刘为民  兴宁区区长

  黄建宁  江南区区长

  廖伟福  西乡塘区区长

  黄 宁  邕宁区区长

  孙志强  良庆区区长

  胡晶波  青秀区委副书记

  李晓东  高新区区管委会主任

  熊可范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胡书文 相思湖开发新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区防内涝抢险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内涝综合整治工作进度。

  主 任:
  陈 竑 (兼)

  副主任:
  苏拥军  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梁 鸿  市建委副主任

  成 员:
  杨 敏  市发改委副主任

  颜孔刚  市财政局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局长

  任叙新  市国土局副局长

  冯 路  市规划局副局长

  黄瑞华  市水利局副局长

  杨宇红 市气象局副局长

  腾培宋  广西水文水资源南宁分局副局长

  唐 琨  兴宁区副区长

  阳 强  江南区副区长

  罗 军  青秀区副区长

  官祖林  西乡塘区副区长

  梁 展  邕宁区副区长

  谷明佳  良庆区副区长

  冯步广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罗文生  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调研员

  兰锦富  相思湖开发新区纪检组组长

  林 荣  市邕江防洪大堤修建管理处主任

  黄远谋  市城市内河管理处主任

  蒋早希  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主任

  张 爽  市旧改办主任

  杨荣才  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总公司总经理

  黄宗光  南宁交通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谭良良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 军  市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

  万凌云  相思湖新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梁福康  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其他成员从各城区、开发区和市建委、发改委、财政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局、水利局、气象局、国土局、广西水文水资源南宁分局相关人员抽调组成。

  五、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一)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负责所辖道路排水管道的清淤疏通,指导辖区内居民区、单位的防内涝工作;负责所辖排水管道及易涝点(区域)的普查,配合做好内涝整治专项研究工作;具体负责妨碍行洪排涝违章建筑的拆除工作;根据内涝整治项目计划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编制《南宁市加强市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2009-2010)》并根据方案开展实施工作。

  (二)市发改委

  负责编制内涝整治项目建设计划;督促、指导各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立项、可研、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编制《南宁市加强市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2009-2010)》并配合做好方案实施工作。

  (三)市建委

  负责排涝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的协调指导、检查监督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在建项目的防内涝抢险工作,组织对建筑工地妨碍行洪排涝的施工围堰进行拆除;协调、督促各内河整治项目按《南宁市城市内河综合整治三年工作纲要(2008-2010年)》的要求,加快整治进度;督促、指导市旧改办根据《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总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快旧改进度,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老城区排水设施建设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内涝整治专项规划研究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做好市区排涝工作;协助市发改委做好内涝整治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协助市城市管理局、气象局建立南宁市城市暴雨内涝气象监测预警系统;协助市城市管理局编制《南宁市加强市区排水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工作方案(2009-2010)》并配合做好方案实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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