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第二届重庆金融博览会总体方案的通知
(渝办发〔2009〕28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09第二届重庆金融博览会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九月一日
2009第二届重庆金融博览会总体方案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314”总体部署和国发〔2009〕3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建设,促进全市金融业为经济发展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为市民提供更丰富的金融产品,把握有利时机,充分发挥金融杠杆调节作用,助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我市将举办2009第二届重庆金融博览会(以下简称金博会)。经与有关方面协商,特制订本方案。
一、名称
2009第二届重庆金融博览会。
二、主题
打造金融中心,共享财富增值。
三、宗旨
以服务广大市民、普及理财知识为宗旨,进一步满足市民投资需求,为市民投资理财提供参考,并为建设长江上游地区金融中心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四、时间
2009年10月23―25日(会期3天)。
五、地点
重庆国际会展中心。
六、特邀主持人
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
七、内容
(一)新闻发布会。
(二)开幕式。
(三)金融机构及产品展览展示。
(四)中国·区域性金融中心高峰论坛。
(五)2009中小企业融资推介会。
(六)投资理财专题系列讲座。
(七)金融人才交流会。
八、参会人员
(一)中共重庆市委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