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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巫山县庙堂乡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巫山县庙堂乡的批复
(渝府〔2009〕135号)


巫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撤销庙堂乡人民政府行政建制的请示》(巫山府文〔2009〕5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市政府同意撤销庙堂乡,将庙堂乡所辖区域整体划归平河乡管辖。调整后的平河乡幅员面积133.81平方公里,辖6个村,乡政府驻燕翅膀(原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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