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巫山县庙堂乡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巫山县庙堂乡的批复
(渝府〔2009〕135号)
巫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撤销庙堂乡人民政府行政建制的请示》(巫山府文〔2009〕5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为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市政府同意撤销庙堂乡,将庙堂乡所辖区域整体划归平河乡管辖。调整后的平河乡幅员面积133.81平方公里,辖6个村,乡政府驻燕翅膀(原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