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同意郑州市黄淮机械电子技术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同意郑州市黄淮机械电子技术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
(郑价费函〔2009〕42号)


郑州市黄淮机械电子技术学校:

  你单位收费标准的备案函收悉,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发的《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和郑州市物价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印发的《关于开展民办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工作的通知》(郑价费[2008]8号),同意你校培训费按附件标准备案。

  收到批复后,你单位应按要求在收费场所的显著位置设立收费公示牌,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价格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你单位若要变更上述备案内容和收费方式,应重新履行备案手续。

  附件:郑州市黄淮机械电子技术学校收费标准备案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附表
  郑州黄淮机械电子技术学校收费标准备案表

序号

收费项目

计算单位

收费标准

备  注

一、

中等层次非学历教育培训费

计算机

半年

元/期

2600

一年

元/期

3800

数控车工

半年

元/期

2600

一年

元/期

4300

车工

半年

元/期

2600

一年

元/期

4300

维修电工

三个月

元/期

1980

半年

元/期

2800

一年

元/期

4600

汽车修理

半年

元/期

2600

一年

元/期

4000

焊工

三个月

元/期

1980

半年

元/期

2500

一年

元/期

3800

模具钳工

一年

元/期

500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