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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阳光情”就业援助专项活动的通知

  4、开展“就业能力提升”活动。各县、区要依托培训机构组织一次辖区内有培训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培训。提升他们的就业能力,实现素质就业。要开展针对性较强的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援助对象的素质和就业能力,促进援助对象实现再就业,力争做到促进就业与稳定就业相互依托,素质就业与开发岗位同措并举。

  5、 开展“创业一条龙服务”活动。各县、区(开发区)要以我市创建创业型城市为契机,广泛宣传积极的创业政策,着力营造有利于创业的社会氛围。充分发挥政策引导效应,对本辖区内有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提供“一条龙”创业服务。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场地安排、收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

  6、开展“零就业家庭专项援助”活动。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以及各街道、乡镇的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零就业家庭”,实行结对帮扶,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要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抓手,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的功能,落实各项就业扶持政策,在帮扶活动期间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和动态援助制度,努力实现本辖区零就业家庭的动态清零。

  7、开展“送就业岗位上门”活动。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清腾购买公益性岗位、鼓励企业吸纳、支持组织起来就业等多种途径,开发社区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积极提供更多的岗位安置困难人员。四个城区及新站区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辖区街道劳务型服务公司的指导,重点依托劳务型服务公司,开发并掌握一批适合困难群体就业的岗位。活动开展期间,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在社区组织招聘会、个别介绍、送岗位上门等有效形式,使有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及时了解岗位信息,尽快实现就业再就业。

  八、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在建国60周年来临之际,各县、区(开发区)劳动保障部门要着力提高这次开展“阳光情”就业援助专项活动的认识,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要紧紧围绕“就业送岗位、创业送服务、求技送培训” 这一主题,统筹安排好阶段活动内容。实现“两确保”一是确保党和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切实落到实处;二是确保辖区和谐稳定。

  2、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各县、区(开发区)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阳光情”就业援助专项活动方案,做出具体安排,防止走过场。做到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实际效果“三落实”。要针对困难群体制定帮扶方案,突出重点;要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的平台作用,详细记录就业援助的具体情况和实际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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