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流感监测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失效]

  2)学校及托幼机构在同一班级或集体单位同一部门2天内出现集中发热病人10例以上(含10例),或同一宿舍或同一办公室超过5例以上(含5例),必须立即报告所属的地段保健科和辖区内中小学保健所,地段保健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所在区县的CDC,并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区县CDC和中小学保健所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核实后2小时内将结果电话报告北京市CDC,并在12小时内将流行病学调查报告上报市CDC。
  3)学校及托幼机构在同一年级或同一宿舍楼或集体单位2天内出现发热病人30例以上(含30例),必须立即报告所属的地段保健科和辖区内中小学保健所,地段保健科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所在区县的CDC并立即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区县CDC和中小学保健所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调查处理,经初步核实后立即将结果电话报告同级的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市CDC,市CDC必须立即会同区县CDC及地段保健科相关人员到达现场调查处理,并在2小时内将结果电话报告市卫生局,并在12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
  (3)采样检测
  对于每起集中发热均应采集所有病例的咽拭子标本,送辖区CDC进行甲型流感病毒和甲型H1N1流感病毒初筛,不能排除甲型H1N1流感的甲型流感阳性标本或甲型H1N1流感初筛阳性的标本送市CDC进行复核检测。辖区CDC不具备检测能力的送市CDC进行检测。
  2、关联性发热病例监测
  (1)监测单位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
  (2)监测对象
  具有发热症状的门急诊就诊患者。
  (3)监测方式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门急诊接诊医生在发现发热症状的患者时,应主动询问了解3天内其密切接触人群(指共同居住、生活、工作、学习或其他接触人员)中是否有类似症状人员,若该患者及其密切接触人群中发热病例达到3人及以上,接诊医生须填写传染病症状监测登记卡,4小时内通过《北京传染病症状监测信息系统》(网址:http://210.75.207.141/zzjc/index.jsp)直报市CDC。
  (4)调查处理
  各区(县)CDC每日实时浏览监测系统,对于现住址为本辖区的报告病例,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在24小时内完成初步流行病学调查,并将传流调报告上传到监测系统中。对于每一起关联性病例均应采集所有患者咽拭子标本进行检测,具体程序和要求参照集中发热监测。
  3、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监测
  (1)疫情发现与报告
  1)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本地区在某一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如村庄、学校、幼托机构、工厂、公司等集体单位),短时间内出现较多聚集性的流感样病例,要及时向辖区CDC报告。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