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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浙委办〔2009〕47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5月8日

浙江省200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根据省委建设“法治浙江”的总体部署,2009年我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努力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水平,为促进浙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持服务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服务民生,全面贯彻落实“五五”普法规划
  (一)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切实加强服务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依法治理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
  (二)结合新中国成立60周年庆祝活动,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培养公民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围绕建设“法治浙江”的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宪法宣传力度,推进宪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
  (三)围绕服务经济转型升级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力开展企业债务危机化解、风险防范、重整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企业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造成的不利影响。大力开展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金融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节能减排、资源环保、知识产权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四)围绕服务和保障民生的工作要求,深入实施“法制宣传近民工程”,广泛宣传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医疗纠纷、劳动用工等与民生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可能引发的企业裁员、拖欠工资、劳动用工纠纷、社会治安等问题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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