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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的通报
(豫政〔2009〕66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方案要求,为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从2004年开始,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专项央行票据和安排专项借款用于置换2002年以前的部分不良贷款和历年亏损挂账。省政府根据我省农村信用社实际,选择以发行专项央行票据的形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我省从2005年开始申请票据发行到2009年6月143.72亿元票据兑付结束,历经了4年半的时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加强指导、依法监管、积极协调,全省农村信用社广大干部员工围绕目标、扎实工作,保证了143.72亿元国家政策扶持资金及时到位,消化了我省农村信用社部分历史包袱,改善了信贷资产质量,促进了经营机制转换,增强了服务全省经济发展的能力。为此,省政府决定对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予以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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