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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厅、陕西省档案局关于加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档案工作的通知

  三、认真做好林改档案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林改档案是林改工作各环节形成的原始记录,林改工作部门要严格按照林改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要求,明确各类文件材料的制成标准,按照字迹工整、数据准确、图样清晰、材料齐全、审签手续完备、制成材料耐久的要求形成各种文件材料,非纸质材料要配以相应的目录和说明,电子文件及数码照片、录音、录像材料要刻录成一次性光盘,归档时要认真检查文件材料的质量。林改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作为林改工作的重要内容,要纳入林改工作程序。各林改工作组负责在确权发证结束后,依据《林权改革工作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见附件),及时将已处理完毕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整理成册,移交归档。档案工作要作为林改工作验收的主要指标。
  林改档案分综合类、调查类、承包类和林权登记类四大类。综合类文件按照文书档案管理办法,以件为保管单位,按 “形成年度-保管期限-问题”顺序排列整理归档;调查类、承包类和林权登记类的有关宗地和权力人文件材料,按村或村民小组集中,整理立卷,以卷为保管单位,按类别-乡镇-村(组)顺序排列归档,调查类图表一律折叠成A4幅面装订成册归档,村民小组“四签”和票决记录核实后装袋封存归档。林改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30年、10年)。各存档单位在确定保管期限时,应注意分级管理的原则,以本级为主。
  县级林业行政管理部门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乡、村留存的备查件可以是复印件,但应由经办人核对原件,并注明原件存放处。按照《档案法》的规定,林改档案在其形成单位保存期满后要向同级综合档案馆移交。
  四、做好林改档案的日常管理和利用工作
  林权档案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统一规范标准,要根据林改工作的特点,实行科学管理,确保安全。林改档案专库要统一按照档案保管的基本要求,制定库房管理制度,采取各种防范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光、防污染、防鼠、防虫等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档案库房与办公阅览室尽量分开,专用库房、设备不得兼做他用,非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档案库房,不得在档案库房中接待客人或者休息,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档案,不得携带档案外出。乡、村林改档案管理要制定档案归档、保管、查阅等管理制度,以保证档案的长久保存和有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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