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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我省退耕还林十周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四、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策及建议
  退耕还林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政策要求严,关系到千家万户退耕农民的切身利益,影响到生态建设的质量和区域经济发展、农村社会的稳定。我们认为,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确保退耕还林不复耕,必须研究退耕还林对群众收入带来的影响,解决好退耕后农民生计问题、脱贫致富问题和长远发展问题,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资金、依靠科技、强化管理,从政策、资金、组织、管理等方面给予扶持。
  1、退耕还林超计划完成面积未能全部消化。截止2005年底我省还有53.46万亩超计划完成面积未能全部消化,涉及到的退耕户无法享受国家政策补助。超计划面积形成的主要原因:一是我省于2004年5月核实上报超计划实施面积254.16万亩,经过2004-2005年两年消化232.7万亩(60+172.7),尚余21.46万亩。二是延安市共上报超计划退耕地还林面积56.6万亩,国家在下达2004和2005年退耕还林计划任务时,分别戴帽下达延安市退耕地还林任务20万亩和56.6万亩,这样造成其它地市有20万亩的超计划实施面积无法解决。三是2004年秋冬以来,我省各级政府多次反复宣传政策,强调不允许超计划实施,但仍有部分群众怕国家政策有变,赶搭最后一班车,自发退耕还林,经核实有12万亩。以上超计划面积合计53.46万亩。
  2、封山禁牧缺乏资金支持。我省封山禁牧工作从2003年实施以来,促进了退耕还林成效的巩固和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改善了生态环境。但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封山禁牧量大面广,任务繁重,而国家在这方面没有资金扶持,护林工作很难正常开展。根据我省实际,每亩每年需补助1-3元,才能保证护林员的基本报酬。
  3、工作经费始终没有得到解决。按照国务院《退耕还林条例》的有关规定,“退耕还林地方所需检查验收、兑付等费用,由地方财政承担”。由于我省财政状况较差,退耕县(区)大多是国家或省级贫困县,财政十分困难,规划设计、种苗检验检疫、技术培训、检查验收、案件查处、相关资料等工作经费县级财政无力承担,多数通过贷款、拖欠等方式负债工作,长期下去将难以为继。
  4、退耕还林种苗造林补助费标准偏低。我省地处西部干旱半干旱地区,植树造林一般是一年栽植、多年补植才能达到合格标准,需要种苗量大。为保证造林成效,必须采用容器苗、生根粉、保水剂、地膜覆盖等抗旱造林技术,而且市场用工成本明显偏高,大大增加了造林成本。目前国家每亩50元的补植补造种苗补助费明显偏低,不利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提高林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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