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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我省退耕还林十周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二、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效
  通过实施退耕还林,我省生态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农村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取得了明显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一是生态环境明显改善。1999-2008年,我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林3449.5万亩。大规模的退耕还林,使我省森林覆盖率由退耕前的30.92%增长到2004年的37.26%,净增6.34个百分点。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74万平方公里,年均输入黄河的泥沙量减少了1.3亿吨。随着森林植被的快速增加,我省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增加,活动范围扩大,一些地方消失多年的狼、狐狸等重新出现。总体上,我省生态状况已由退耕前的“整体恶化、局部好转”,向“总体好转、局部良性循环”的方向转变。
  二是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实施退耕还林,虽然减少坡耕地1500多万亩,但通过新修基本农田,应用科技提高粮食单产等办法,“十五”期间年均粮食产量仍然稳定在200亿斤左右,与退耕前基本持平。退耕还林后,大量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加工、服务等二、三产业上。据统计,2008年全省农村第一产业从业人数较1998年减少了8.7%;第二、三产业从业人数则增加了58.2%。
  三是农民收入稳步增长。截止目前,全省累计共向230万退耕户915万人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75.05亿元,累计人均受益1913元。2007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2645元,比1999年增加1189元。全省退耕区农民从事设施农业、林果业、草畜业和劳务输出等收入占到农户总收入的70%左右。
  四是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变化。通过实施退耕还林,广大退耕农户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新的变化,粮食生产由倒山种地、广种薄收向精耕细作、少种高产转变;畜牧业生产由自由放牧向舍饲养畜转变;产业结构由以粮为主向多种经营转变;生产方式由小农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全社会的生态意识也有了明显增强。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退耕还林不仅是一项重大的生态工程,也是一项加快农民脱贫致富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三、工程建设主要经验和做法
  为了搞好退耕还林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以下七项措施:
  (一)科学编制退耕还林规划。1999年8月5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实施退耕还林后,省委、省政府把退耕还林作为我省生态建设的重点,研究制定了陕西省山川秀美工程规划纲要,编制了《陕西省退耕还林规划》(草案),确定从1999年到2010年,全省退耕还林2876万亩,宜林荒山造林2590万亩。按照“全面规划、重点突破、综合治理、政策扶持”的原则,提出了陕南人均1.0亩、关中人均1.5亩、陕北人均2-3亩基本农田建设目标,以及“稳粮、优果、兴牧”发展主导产业和实施移民搬迁等保障措施。各级党委、政府按照“规划在省、实施在县乡、作业设计到山头地块”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保证了退耕还林的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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