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林业厅关于我省退耕还林十周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陕林发〔2009〕267号)
国家林业局: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做好退耕还林十周年总结工作的通知》(林退发[2009]95号)要求和全国退耕还林工程阶段验收暨有关工作汇报会精神,为了宣传和总结推广先进典型,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巩固退耕还林建设成果,我们结合实际,对十年来我省退耕还林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总结,现报告如下:
一、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情况
陕西地处祖国内陆腹地,跨越黄河、长江两大流域,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西部内陆省份,也是全国生态脆弱、水土流失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全省总人口3748万人,其中农业人口2371万人。全省辖10个设区市和杨凌国家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有3个县级市80个县和24个市辖区,1581个乡镇和164个街道办事处。全省总面积20.58万平方公里,其中水土流失面积10.75万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52%;年输入江河的泥沙总量约9.2亿吨,占全国水土流失总量的20%,其中年入黄泥沙约8亿吨,为黄河年输沙量的50%。全省林业用地18413万亩,占全省总土地面积的59.6%,其中:有林地11513万亩(天然林7776万亩),森林覆盖率为37.26%。
建国五十多年来,全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发扬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与恶劣的生态条件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江泽民同志发出“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号召后,在国家林业局和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省委、省政府抢抓历史机遇,按照“退耕还林(草)、封山绿化、以粮代赈、个体承包”的方针,举全省之力,真抓实干,大力实施退耕还林。1999年至2008年,全省累计完成退耕还林计划任务3449.5万亩(其中退耕还林1528.8万亩,荒山造林1790.7万亩,封山育林130万亩),工程涉及全省10个市102个县级单位1508个乡镇230万退耕户915万人。退耕还林工程从试点开始至今,我省通过强化工程管理,完善政策法规,严格检查监督,搞好补植补造,落实管护责任,狠抓幼林抚育,搞好确权发证,坚持不懈地实施封山禁牧,严把退耕还林种苗、栽植、验收等关键环节,退耕还林面积不断扩大,各项政策法规、制度和办法日益健全,工程建设质量明显提高,退耕农民人均收入稳步增长,工程建设成果得到了有效巩固。据历年市县联合自查和省级复查以及阶段验收结果显示,退耕还林面积保存率均在95%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全部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累计向退耕户兑现钱粮补助175.0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