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省统一印制普通发票换版的通知
(粤国税发〔2009〕140号)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省国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213号)精神,为全面推进我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管理,结合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省国税局决定启用集中印制的新版统一普通发票(简称“省统新版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除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省统新版发票特征
(一)纸质特征
1.发票封面采用60克本色牛皮纸印制。
2.发票内页采用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其中发票存根联采用专用无碳复写纸,发票联、抵扣联和税务机关存根联采用新式复合防伪水印专用无碳复写纸(正面透光有明显菱形水印“SW”字样,纸张背面有桃红浅色线条)。
(二)版面特征
1.发票封面、封二、封三和封四的文字印色均为黑色。
2.发票内页印刷颜色:
(1)发票联的文字印色为棕色,抵扣联和税务机关存根联的文字印色为绿色,其发票监制章的印色均为红色;其它联次的文字印色为黑色,其发票监制章的印色均为蓝色。
(2)手写版的发票联、抵扣联和税务机关存根联的发票号码印色均为红色;其他联次的发票号码印色为蓝色。
(3)电脑版发票号码印色第一联为红色,第二联为紫蓝色(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为蓝色),其它联次为蓝色。
3.发票字体:手写版发票的发票名称用楷体字4号20级,电脑版发票的发票名称用楷体字3号24级,发票票头第二行“发票联”用黑体字4号20级,发票内容用楷体字5号14级印刷。
4.电脑版发票采用折叠式连续印刷。
5.除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税务机关代开统一发票外,其它版式的发票在以下地方印有色块:
①大、小写金额栏;
②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后面的数字;
③限额电脑版发票“合计金额超过X元无效”。
(三)成品规格
1.手写版发票成品规格为17×10.2cm,裁剪版发票成品规格为18.9*13cm。
2.电脑版发票成品规格为24.1×10.16cm、24.1×12.7cm、24.1×17.8cm和21×14cm四种。
二、省统新版发票防伪措施